2016互联网广告法规实施 教育行业要注意哪些规则和避免使用哪些违禁词?

2016互联网广告办法已经出台实施了,对于教育培训行业来说,一不小心就会撞在枪口上。那有哪些新广告法规则和不能使用的违禁词,是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市场营销或网络推广时,需要注意且避免的呢?华哥试部分整理如下:

一 和教育培训行业相关的新广告法规则

第四条 禁止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;

虚假广告代言

少儿培训机构可要注意了,华哥记得以前曾在某个在线英语培训机构的网站上,看到大量使用未成年人做形象代言人来进行宣传招生,那如果行政部门发现,调查出代言人未达10岁的话,就有可能被处罚。

第五条 禁止在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,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、教辅材料、练习册、文具、教具、校服、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,公益广告除外;

校园广告宣传

这对于进驻校园的培训机构来说,在宣传上就不能随心所欲了。毕竟中小学校,幼儿园里栽培的都是祖国的花朵,营销味太浓的话,已经脱离了教育的本质。

第二十四条教育、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
(一)对升学、通过考试、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,或者对教育、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;
(二)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、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、培训;
(三)利用科研单位、学术机构、教育机构、行业协会、专业人士、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、证明。

二 教育培训行业违反广告法词汇

教育行业违禁词表

以上这些违禁词对于考试和职业教育,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。对于网络营销来说,尤其是在sem营销的创意撰写中,就要尽量避免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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